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青年教师科技协会是在学院的指导下,以教学与科研为中心,通过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及教学方法等研讨活动,加强科研合作与交流,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提高青年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团队精神;通过积极开展青年教师学术会议、创新座谈会、学术报告会、教师经验交流会、专家讲座、网上论坛等形式,加强学院、广州大学各独立学院和其他高等院校三个层面的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组织学术沙龙,积极推广科技成果等活动。
协会的科研创新主要体现在专利、论文、项目和应用成果等方面。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青年教师科技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软软件学院青年教师科技协会是在董事会和学院指导下,对学院负责的青年教师科技团体,是学院青年教师开展科技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是学院青年学术和复合型人才的学习和成长的基地;也是联系和引导学生开展课外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的参谋和朋友。
第二条 华软软件学院青年教师科技协会的宗旨是:以“教育一人,受益一生”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一样的学历,不一样的能力”的学生为目标,实行开放、民主、联合、集中的机制,以教学与科研为中心,促进学科嫁接与渗透,加强沟通与了解,培养团队精神,发挥桥梁作用,为青年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创造条件,使青年教师将自身发展与学院的发展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学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华软软件学院青年教师科技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以此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愿望;
(二)在华软软件学院工作;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教师。
第五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理事会审批。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各种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 享用本协会公用资源,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监督本协会各项工作,并对本协会的工作和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
(五)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协会出面予以维护。
第七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各种义务:
(一) 热爱学院,热爱教育工作;
(二) 热爱本协会,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形象和声誉,不泄露本协会的机密;
(三) 执行本协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主动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八条 会员有退出协会的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协会相关资料。会员如果连续两次不参加会员大会,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 会员若有不遵守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权
第十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获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项;
(五)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组成,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上一届理事会民主协商提名,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本协会由理事会主持日常工作,每届任期三年。特殊情况下,经本届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提前或推迟换届。
第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获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提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 本协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
(二) 负责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
(三) 完成分管工作;
(四) 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系执行委员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系执行委员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负责审批会员入会、退会工作;
(五)负责协会的IT写作;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理事会下设教研部、项目部、业务部、策划与推广部和财务部,各设一名部长。
第二十条 本协会教研部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加强学科之间的交叉和渗透;
(二) 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联系,组织部分学生参加协会的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的比赛;
(三) 积极组织教研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项目部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 组织实施项目开发工作;
(三) 组织项目验收,推广科技成果。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业务部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拓展与企业(特别是IT企业)的合作;
(二) 组织社会调研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对策划与推广部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与其他协会、机构交流和合作;
(二) 做好本协会的宣传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财务部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认真实施财务制度;
(二) 制定协会年度预算和结算;
(三) 处理其他日常财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接受华软软件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聘请学院领导、著名学者和IT企业知名人士成立学术顾问团。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二十六条 华软软件学院青年教师科技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创建一个青年教师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一)通过教学、科研及教学方法研讨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校园文化格调和层次;更好地指导和帮助学生,在已有课堂知识学习的基础上,通过课外的多种载体和形式,以创新的思维和行动,为培养高素质学生而努力。
(二)加强科研合作与交流,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提高青年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精神,使青年教师将自身发展与学校的发展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我院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出力献策。
(三)实行开放、民主、联合、集中的机制。组织召开全院青年教师学术会议、创新座谈会、学术报告会、教师经验交流会、专家讲座、网上论坛,进一步加强院内、广州大学各独立学院和其他高等院校3个层面的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与合作;促进我院青年教师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合作,加强与IT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学术沙龙,加强推广科技成果等活动。协会的科研创新主要体现在专利、论文、项目和应用成果等方面。
(四)促进我院青年教师的沟通了解,培养团队精神,为青年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创造条件, 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七条 经费来源
(一)学院提供启动经费;
(二)本协会接受学校和国内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资助与捐赠;
(三)本协会举办活动的赞助费及其它收入;
(四)会员费(10元/年);
(五)本协会组织青年教师申报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费。
第二十八条 经费的管理及使用
(一)经费由会长负责管理,理事会监督,重大经费的使用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经费的收支由理事会定期审查;
(三)经费的使用包括:组建项目、技术、交流平台,举办科技展示及讲座所需费用;为协会购置必要的资料,器材所需费用;对协会优秀个人进行奖励;协会日常工作费用(包括对外联系用函电费用和日常宣传费用等);学术专辑出版所需费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学院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用章由理事会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华软软件学院青年教师科技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2005年8月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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