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辅修专业的设置
为了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多种需要,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和较强竞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设置辅修专业。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 辅修专业的学制
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或已经修读了本专业仍在校学生,修读其他专业为辅修专业(注:本专业不同方向的修读不列为辅修专业)。
我院开设的辅修专业学制1.5年—2年。
三、 辅修专业的对象和条件
本校学生入校一年后,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或者在完成主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修读一门辅修专业。一般情况下,修读的辅修专业要在学科上与主修专业不同。
四、 辅修专业培养计划
1、 辅修专业的总学分为20—25学分,总学时400—520学时,其开设的课程必须覆盖该本专业的主要课程。
2、 辅修专业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做硬性规定,但不能超过10学分。
3、 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在1.5年—2年完成,其辅修时间最早从第三学期开始。
五、辅修教学安排
辅修专业的课程不单独排课,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学习。
六、 申请修读的条件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是修完一年级全部主修课程,成绩及格的在校专科生。
七、 申请修读的程序
1、 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始第二周查阅学院公布的辅修专业目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并向本人所在系提出申请,到教务处填写《广州大学华软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2、 由学生所在系按本规定有关条件,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一周内报辅修专业开办系签署意见,并在一周内将辅修专业学生情况汇总,报学院教务处审查。
3、 经主管院长审核后,送广州大学高职处批准后执行。
4、 经批准后,教务处将公布名单,并通知学生办理注册以及交费手续,未注册和未交费的学生不得参加辅修专业的学习。
八、缴费方法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缴纳学费,其学费标准由华软学院统一制定,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缴费,请参阅《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分制修读指南》第四章“学分及学费计算方式”。如学生中途退出辅修专业的学习,所缴纳费用不退。
九、 修读期学籍管理
1、 学生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未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的,其修读的课程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的学分。
2、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成绩合格,修完主修专业课程合格,即可毕业,并获得学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未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的学生,不颁发辅修专业合格证书。
3、 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课程时间安排如有冲突,学生应参加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凭所在系证明向辅修专业开办系请假。
十、辅修的重修
辅修专业实行重修制。课程考查或考试不及格者,允许重修一次,需交纳重修费。重修及格后仍可获得相应成绩与学分。重修考试仍不及格者,或辅修课程不及格未重修者,我们将取消其辅修资格。
十一、主、辅修专业在学科上的要求
学生选择修读的辅修专业要在学科上与主修专业不同,同一专业,不同方向,不能作为主、辅修专业。例如,管理信息系统专业(会计电算化方向)与管理信息系统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属于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故不能作为主、辅修专业。
十、 本管理规定从2004年开始实施实行。
十一、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广州大学华软学院教务处。
|